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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分区域分人群 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

发布时间:2015-12-02 0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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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聚焦“十三五” 

如何完善资助方式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专家建议——

“分区域分人群,逐步建立健全资助体系”

  “进入新世纪以来,与宏观教育财政体制机制改革相适应,我国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基本建立起覆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阶段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魏建国近日表示。 

  为了实现应助尽助,保障每个孩子都能有学上、上得起学,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多项学生资助政策。来自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4年,全国共资助学生逾3.3亿人次,资助金额超过4700亿元,其中,财政资金占资助总额七成以上。仅2014年,财政投入便有近1000亿元,比上一年增长超过20%。 

  据教育部公布的《国家助学贷款发展报告》显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自1999年启动至2013年,全国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979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37.34%;全国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区县2464个,占全国区县总数的86.09%,大大降低了学生因贫辍学的发生概率。截至2015年7月,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1200亿元,惠及1100多万名学生。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在魏建国看来,“十三五”规划的内容要具体落实,必须瞄准学生资助工作的难点问题。 

  “首先,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设在各个教育阶段并不均衡。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相对薄弱,特别是在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方式尚处于地方探索阶段。其次,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办学体制和经费支持机制还不到位、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相应教育阶段学生资助体系的进一步健全。”魏建国认为,我国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的这些难点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目前仍然收取学杂费,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额度较低,不能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同时覆盖面也低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绝大部分学生已享受到免费政策,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额度还偏低。魏建国认为,在这一背景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将对现行学生资助工作带来重大挑战。 

  “十三五”规划提出,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不同学者可能会有不同的解读。在这里,我想引用我的同事田志磊博士最近的实证研究,对规划的这一提法进行解读。根据他对我国若干地区中职免费政策实施状况的调查,免费政策的效果存在很大的地区差异。在中西部地区,免费政策促使中职教育招生好转,专业结构有所优化;而在东部地区,免费政策造成了比较复杂的影响,产生了一系列负面后果。”魏建国表示,“十三五”规划提到的“逐步分类推进”,应是指在进一步推进免除学杂费方面考虑地区差异,应该有所区分,不能“一刀切”。 

  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意味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率先实施免费教育。魏建国认为,这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同时给未来实行全面的高中免费教育打下基础。 

  此外,魏建国建议,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应提高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额度。同时,适当扩大覆盖范围,并增设针对优秀学生的国家奖学金。但受制于GDP和财政收入增长率下降的严峻形势,对普通高中阶段全范围的免费,应该慎重。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也应提高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额度,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 

  为了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魏建国还建议,要加强学前教育阶段资助体系的建设,创新资助方式,分区域、分人群逐步建立健全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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