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对有过错的学生严格管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学生,帮助学生纠正不良行为,是教师的职责所在,特别是对个别“熊孩子”,更应该严加管教。近年来,教师惩戒权引起社会高度重视,但始终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最近,《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拟允许教师实行“罚站罚跑”,并明确与体?;虮湎嗵宸W鞒銮?。实际上,如此细化的惩戒权也起不了惩戒的作用。一是“罚站罚跑”惩戒的度较为模糊,如“罚站罚跑”的时间、监管等问题均还需细化。二是“罚站罚跑”这样的惩戒方式与体?;虮湎嗵宸T诜刹忝嫔夏岩郧郑榻隙?,各有各的说法。再就是教育学生的工作是相对灵活且随时变化的,不同于法律层面的根据条文量刑,在硬邦邦的惩戒权面前,往往会有人打擦边球、钻空子。所以,即使给了教师惩戒权,也不一定适合惩戒的需要。
真正给教师惩戒权,让教师堂堂正正地教育学生,关键不在于明确惩戒的方式,也不在于如何细化惩戒权的大小、份量,而是要充分信任教师。明确惩戒程度,在“不给学生造成肉体、身心伤害”的前提下赋予教师不拘形式的惩戒学生的权力。社会要相信教师,教育主管部门要相信教师,学生家长更要相信教师,要相信教师是在用心教育学生,绝不是在故意伤害学生,更不是在摧残学生。家长既然选择把孩子交给教师管教,就不要刻意责备教师。如此的信任要胜过硬邦邦的“惩戒权”。在办学历史上,绝大多数教师对学生的教育乃至对学生的惩戒都是善意有度的。当然,也有极个别教师会采用过急的、不正当的教育方式,但毕竟是个例,即使给了教师惩戒权,超出平常的个例也可能还会出现,同样少不了争议。
充分信任教师、让教师放手管教学生要以良好的师德为前提。教师要恪守职业道德,不触“伤害学生”的底线,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出发点,以说服教育为主。必须进行惩戒时,千万不能以过急的手段伤害学生的身心,要让学生无抵触情绪,让家长放心。如若非要“罚站罚跑”,教师一定要把握“罚站罚跑”的度,密切关注学生在“罚站罚跑”过程中的情况,发现学生有身体不适,应立即中止并进行善后处理。
甘肃北方技工学校(华山教育集团·轨道交通运输学校)是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甘肃省唯一一所以培养轨道交通运输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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